| 1 | 主耶和华曰、内院东向之门、六日间操作时、必闭之、惟安息日及月朔、必启之、 | |
| 2 | 君入、必由外门之廊、立于门柱之侧、祭司为备燔祭酬恩祭、君拜于门阈、然后出、而门不闭、至于日暮、 | |
| 3 | 斯土之民、于安息日月朔、必在是门阙、崇拜于耶和华前、 | |
| 4 | 安息日、君所献于耶和华之燔祭、乃无疵之绵羊羔六、牡绵羊一、 | |
| 5 | 亦备素祭、为牡绵羊面一伊法、为羔羊各随其力、每面一伊法、加油一欣、 | |
| 6 | 月朔所献者、乃无疵之牡犊一、及绵羊羔六、牡绵羊一、皆无疵者、 | |
| 7 | 亦备素祭、为牡犊面一伊法、为牡绵羊面一伊法、为羔羊各随其力、每面一伊法、加油一欣、 | |
| 8 | 君入、必由门廊之道、出亦由之、 | |
| 9 | 斯土之民、于诸节期、诣耶和华前时、凡由北门入而崇拜者、必由南门而出、由南门而入者、必由北门而出、不可返于所入之门、必直前而出焉、 | |
| 10 | 民入、君亦于其中而入、民出、君亦偕之、 | |
| 11 | 大会节期之素祭、为牡犊面一伊法、为牡绵羊面一伊法、为羔羊各随其力、每面一伊法、加油一欣、 | |
| 12 | 如君愿备燔祭、或酬恩祭、为乐献之祭、奉于耶和华、必为之启东向之门、献其燔祭、或酬恩祭、如安息日然、既出、则闭其门、 | |
| 13 | 日备一岁无疵之羔、以为燔祭、奉于耶和华、每晨备之、 | |
| 14 | 每晨必备素祭、面一伊法六分之一、油一欣三分之一和之、以为耶和华之素祭、循其常例、 | |
| 15 | 每晨必备羔羊、素祭及油、为恒献之燔祭、○ | |
| 16 | 主耶和华曰、如君锡物于子、则为子有、以为恒业、 | |
| 17 | 若以产业锡于臣仆、则为彼有、越届豁免之年、乃归于君、惟君之业、必归于子、 | |
| 18 | 君欲锡土于子、必取畿辅予之、勿逐民出其业、免我民失业而星散、○ | |
| 19 | 其人导我、由门旁之道而入、诣祭司北向之圣室、见其西有一所、 | |
| 20 | 遂告我曰、此乃祭司烹补过祭、赎罪祭、及炙素祭之所、免其携至外院、俾民成圣、 | |
| 21 | 复导我入外院、使我经行院之四隅、见每隅有院、 | |
| 22 | 院之四隅、各有环墙之院、长四十肘、广三十肘、四院之度维一、 | |
| 23 | 小院四周有廊、其下遍有烹饪之所、 | |
| 24 | 其人告我云、斯乃烹饪之室、庶民所献祭牲、室中供役者、必烹之于此、 | |